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的通知
前 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健康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是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进健康中国建设。2016年8月,新世纪以来的第一次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隆重召开,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正式吹响了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号角。省第十次党代会作出了大力推进健康福建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的重大部署,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更好地保障人民健康作了制度性安排。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本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规划。本行动规划是推进健康福建建设的行动纲领,是各级党委、政府履行相关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引导卫生与健康领域各主体行为的重要指南。全省上下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力推进健康福建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积极贡献。
第一章 建设基础
第一节 主要发展成就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民健康。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健康领域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为健康福建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积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201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5.95%,继续位居全国首位;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38.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9平方米。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4.0%。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2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9.5%,9个设区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7.9%。全省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32座,市县污水处理率达88%;27个县(市)得到国家生态县(市)命名或通过考核验收,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
——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2015年,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达到6.65万名,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15.9人。全省人均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9.3%。全省体育产业总规模突破3000亿元。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健全。经过长期发展,我省已基本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5年,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达27921个,医疗机构床位达17.32万张,比2010年新增床位6.09万张,增长54.18%;卫生技术人员21.32万人,比2010年增长48.25%。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4.51张、执业(助理)医师2.04人、注册护士2.36人,分别比2010年增加1.47张、0.45人、0.9人,较大程度改善了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医疗条件。
——人民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明显提高。2015年,全省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77.04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7岁;全省孕产妇死亡率14.63/10万、婴儿死亡率4.6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74‰,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47、3.46、4.96个点,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278.24/10万,继续保持在较低水平,未发生重大传染病流行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为90.1%,广大民众身体素质持续增强。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作为全国首批深化医改综合试点省份,全省各市(县)全部被列入了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三医联动”改革初见成效,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医院人事薪酬制度及医疗保障制度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要突破,为全国深化医改提供了不少可复制和可借鉴经验。
第二节 面临形势挑战
未来15年,是加快健康福建建设的重要机遇期。虽然我省经济稳定增长为维护人民健康奠定了基础,消费结构升级为发展健康服务创造了空间,医学科技创新为提高健康水平提供了支撑,公众文明卫生素质提升为促进全民健康凝聚了共识,但要全面实现健康福建建设目标,任务依然艰巨,健康领域还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
——影响健康的经济社会环境因素更加广泛和复杂。如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以及疾病谱、生态环境、生活方式等的深刻变化,重大传染病、慢性病、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多重健康威胁因素的叠加,给维护和促进健康带来一系列新的挑战,对健康政策的整体性和协同性提出更高要求,全人群覆盖、全社会预防的健康理念急需建立。
——侧重治疗为主的健康服务供给模式亟需转型。随着慢性病成为最主要的健康威胁,部分群众“重医轻防”、片面追求“名医贵药”,加上医疗保障政策不完善等多重因素,导致医疗服务成本不断提高、医药费用持续增长。这种以治疗为中心的服务供给模式,不仅未能相应提高公众健康收益,而且浪费医药公共资源,亟需向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供给模式转变,以实现健康事业的科学发展。
——健康服务供给总体不足与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从供给侧看,我省医疗卫生资源存在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供给主体相对单一、基层服务能力薄弱等问题,系统的预防、治疗、康复等健康服务体系和政府对健康投入的长效机制也有待完善,健康产业发展刚处于起步阶段。从需求侧看,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更加重视生命质量和健康安全,但由于公众健康素养和健康自我管理能力普遍不强,公众健康需求呈多样化、差异化特点。同时,目前政府对健康促进的保障措施有待加强,多层次的健康保险体系尚未健全,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健康服务需求日趋旺盛,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拉动的妇幼保健、儿童医疗需求大幅增加。为此,缓解健康服务供需矛盾,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合理界定基本和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积极引导非基本医疗服务的市场化供给,提高健康服务领域的公平与效率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全方位和全周期保障公众健康成为民生福祉的新期待。公众健康与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均有待增强,从胎儿到生命终点的全程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网络等尚不健全,“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尚未树立,制约健康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有待进一步破解。因此,迫切需要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统筹解决关系健康福建建设的重大和长远问题,加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大健康格局,更好地维护健康公共利益。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建设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目标要求,实施健康福建五大工程,构建健康福建三大平台,强化健康福建五大保障,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统筹社会、行业和个人三个层面,形成维护和促进健康“政府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健康公平,全力打造健康福建,为实现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坚实的全民健康基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福建力量。
主要遵循原则:
——健康优先,融入政策。维护和促进全民健康是建设健康福建的根本目的。要从健康影响因素的广泛性、社会性、整体性出发,立足省情,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建设健康福建的强大动力。要以健康领域问题和人民健康需求为导向,抓住国家支持福建加快发展政策叠加的机遇期,坚持政府主导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抓紧补齐短板,加快改革步伐,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破除利益固化藩篱,全力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形成具有福建特色、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
——把握规律,科学发展。优化健康服务供给是建设健康福建的重要任务。要把握健康领域发展规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转变服务模式,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健康服务从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转变到质量效益提升的绿色集约式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提升健康服务水平。
——统筹协调,公平公正。促进健康公平是建设健康福建的重要目标。要强化政府对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不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倾斜,切实解决基层服务两个“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异,实现健康服务覆盖全体居民,促进社会公平。
——人人参与,共建共享。全社会共建共享是建设健康福建的实施路径。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和引导作用,推进健康领域开放合作,整合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市场活力,强化个人健康意识与责任,推动健康领域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享有的健康新生态。
第二节 战略目标
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健康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健康水平、健康生活、健康环境等主要健康指标保持在全国前列。
2030年,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整体协调发展。健康教育基础化、健康行为自觉化、健身运动常态化,健康生活方式更加普及。医疗服务和公共服务更加公平、可及和优质。医疗保障体系成熟定型,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健康产业更加壮大。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标准。
到2030年实现以下目标:
——健康水平巩固提升。人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继续保持在较低水平,人均预期寿命持续提高,达到80岁左右。
——健康行为全面普及。居民健康理念进一步形成,健康知识全面普及,健康技能更多掌握,生活方式更加文明健康,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提高到43%,影响健康的主要疾病得到有效预防并明显减少。
——健康环境更加优化。持续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国家卫生城市数量提高到全省城市总数的70%,国家卫生县城数量提高到全省县城总数的50 %,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更加优美。
——健康服务日趋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质量和水平实质性提高,服务内涵和层次更加丰富,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健康保障明显加强。完善政府健康领域相关投入机制,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下降至24%左右,群众生命更加安全。
——健康治理科学有效。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突破,健康福建推进机制和影响健康的评价评估制度更加完善,健康领域的多元治理机制逐步形成,治理能力明显提高。
——健康产业显著扩大。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健康消费能力明显增强,健康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体系更加完整、结构更加合理,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健康企业和产业集群。
健康福建建设主要指标
领域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15年 | 2020年 | 2030年 | 数据采集 单位 |
健康 水平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7.04 | 78.29 | 80左右 | 省卫计委 |
2 | 婴儿死亡率(‰) | 4.64 | 低于全国平均值 | 低于全国平均值 | 省卫计委 |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5.74 | 低于全国平均值 | 低于全国平均值 | 省卫计委 | |
4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14.63 | 低于全国平均值 | 低于全国平均值 | 省卫计委 | |
5 | 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 | 90.1 | 91 | 93 | 省体育局 | |
健康 行为 | 6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1.66 | 20 | 30 | 省卫计委 |
7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9.3 | 40 | 43 | 省体育局 | |
健康 环境 | 8 | 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97.9 | ≥97.9 | 国家下达 | 省环保厅 |
9 | 重点流域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94 | 国家下达 | 国家下达 | 省环保厅 | |
健康 服务 | 10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5.0 | 比2015年 降低10% | 比2015年 降低30% | 省卫计委 |
11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04 | 2.5 | 3.0 | 省卫计委 | |
健康 保障 | 12 | 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7左右 | 26左右 | 24左右 | 省卫计委 |
13 | 主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 96.8 | 97.0 | 97.5 |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 |
健康 产业 | 14 | 健康服务业总规模(万亿元) | — | >0.24 | 0.48 | 省发改委 |
第三章 建设任务
第一节 实施健康福建五大工程
一、实施健康促进工程
(一)加强健康教育
1.完善健康教育体系。健全省、市、县三级专业健康教育体系,完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媒体协同的健康教育网络,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康素养和行为生活方式监测体系,将全民健康教育纳入精神文明考评体系。推进全社会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深化健康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进医疗卫生机构、进社区及家庭等“五进”活动。到2030年,全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责任单位:省卫计委、文明办、教育厅、人社厅、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为重点,加强青少年青春期健康教育。加大健康教育师资培养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在职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内容,鼓励学校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健康教育师资队伍。持续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将健康教育教学、健康环境创设、健康服务提供有机结合,为培育学生健康行为提供支持。到2030年,健康教育按要求开课率达100%。〔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卫计委、人社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
管委会〕
2.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积极推进临床心理护理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完善严重精神障碍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探索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制度,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治疗率和管理率。推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建设和发展,在学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流动人口聚集地推广设立心理咨询室。加大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关注儿童、青少年、妇女、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和不同职业群体心理健康问题,及时提供心理咨询与干预服务。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强化青少年网瘾预防与控制。健全学校心理教育、预防、咨询和危机干预体系,促进学生心理健康与道德养成、人格塑造、职业生涯发展等相互融入,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加快组建专业化、社会化心理救援队伍,健全灾害和事故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到2020年,每个设区市至少设立1所精神病专科医院;每个县(市、区)应当设立1所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或依托县级综合性医院、中医院设置精神科,精神科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总床位数的10%;70%以上的县(市、 区)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5%以上。到2030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覆盖全部县(市、区);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心理行为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心理干预水平显著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90%左右。〔责任单位:省卫计委、综治办、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教育厅、医保办、残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普及应急救护技能。加强居民应急救护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演练,提高公众应急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促进自救互救,及时有效挽救生命,减少灾害事故二次伤害,有条件的市、县设立市民急救技能体验馆。支持鼓励居民家庭自备医疗急救包,有条件的地区可向高危人群直接发放医疗急救包。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群密集场所配备急救药品、器材和设施,切实提高公共服务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应急救护技能。加大政府购买应急救护服务力度、建立专业化应急救护技能培训队伍。到2030年,全省公共场所每万人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备率达到1~2台,力争实现每个家庭配备一个医疗急救包。〔责任单位:省卫计委、应急办、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地震局、红十字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倡导健康行为
1.引导合理膳食。组织实施国民营养计划,普及膳食营养知识,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开展居民营养监测,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重点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等高热能食物摄入过多等问题。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配备营养师,实施临床营养干预。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营养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指导,改善饮食结构,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到2030年,居民营养知识素养明显提高,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全省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至6克左右,超重、肥胖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开展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加强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责任单位:省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厅、体育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开展控烟限酒。开展创建无烟单位、全省健康促进示范单位等活动,大力推进公共场所禁烟,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加强控烟政策、戒烟干预技术与效果等领域研究,强化戒烟服务,将戒烟服务纳入公共服务范畴;出台公共场所禁烟地方法规,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到202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控制在25%以内。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以下,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责任单位:省卫计委、公安厅、教育厅、法制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加强限酒健康教育,合理控制酒类广告,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减少酗酒;对酒精使用造成相关疾病的个人及其家庭提供预防和治疗干预措施。〔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卫计委、教育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减少不良行为危害。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以青少年、育龄妇女、流动人群为重点,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干预,加强对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病、艾滋病等性相关疾病传播。〔责任单位:省综治办、卫计委、教育厅、公安厅、文化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建立完善学校毒品预防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各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大力普及有关毒品危害、应对措施和治疗途径等知识。加强全省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做到对成瘾者早发现、早治疗,缩短滥用时间,防止复吸。加强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收治病残吸毒人员专业机构建设,推进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与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的衔接。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综治办、编办、卫计委、司法厅、教育厅、文化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提高全民体质
1.加大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并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群众健身设施。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积极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充分利用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城区空置场所、郊野山地等建设体育场地。加快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和覆盖延伸,基本建成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多功能运动场,推进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因地制宜建设便民基层体育设施,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逐步向社会开放。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到2020年达到2.0平方米以上,到2030年不低于2.5平方米,在城镇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发改委、住建厅、国土厅、财政厅、教育厅、文化厅、民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省、市、县三级体育工作网络建设,健全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强化技能培训和管理服务。积极稳妥推进体育社团改革,提升体育社会组织的自我运转能力;大力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工程,有序推动政府职能向体育社会组织转移,健全完善体育社会组织扶持政策措施。积极推广健身跑(走)、骑行、登山、游泳、球类、武术、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传统体育运动项目,实现全民健身活动经常化、多样化、生活化。鼓励各地打造具有福建山水特色、人文优势、民族特色、区域优势和行业特色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到2020年,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30年,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3%。〔责任单位:省体育局、教育厅、人社厅、民政厅、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推动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联赛和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科学指导,让学生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报告制度。到2020年,全省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到92%。到2030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青少年学生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优秀率25%以上。加强科学指导,促进妇女、老年人和职业群体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推行工间健身制度,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责任单位:省体育局、教育厅、民政厅、总工会、团省委、妇联、残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