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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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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南京
2021-11-23 19:20:09

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3

项目概况

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20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拟采购一批医疗设备,用于南京市浦口区下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详见采购文件。

包号

品目

名称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是否接受进口

01

品目1

***小时动态心电图

2台

***

品目2

病人监护仪

***

***

品目3

除颤监护仪(高端)

8台

***

品目4

体外除颤器

3台

***

品目5

无创呼吸机(中端)

2台

***

品目6

输液泵(带储备电池)

14台

***

品目***

数字式心电图机

3台

***

品目8

双道微量注射泵

9台

***

品目9

微量注射泵

***

***

品目10

无创呼吸机(高端)

2台

***

品目11

心肺复苏仪

4台

***

品目12

心血管专用监护仪

1台

***

核心产品为:品目10 无创呼吸机(高端),品目11 心肺复苏仪。

交货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1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 40 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其它: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货物若为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提供代理商/经销商证书(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

***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Ⅱ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方式:现场报名

2、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2008室

4、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如是小微企业,请携带相关证明文件。

5、支付标书费:200元/份(本项目发售的招标文件有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售后不退。)

6、标书费收款单位: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市中华路支行

银行账户: 52***460884999

开票、退款相关事宜请联系***

以上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发送招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后果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4日14点00分00秒

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2028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141号)等政策。

2、供应商诚信档案(适用南京市政府采购)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2、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天浦路28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2008室

联系方式:***

传 真:***

邮 箱:likehui@artall.com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