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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宁县公安局半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中宁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中宁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23日 10:0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23日至***年***月27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中宁县恒达公寓13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06月***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中宁县恒达公寓13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宁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宁县滨河东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德鸿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中宁县恒达公寓1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
附件: | |||
附件1 | 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 ||
附件2 | 货物类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pdf |
项目概况
中宁县公安局半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06月***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宁县公安局半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8台半自动体外除颤器(含智能联网外箱),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5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1】 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参与评审。
③、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23日 至 ***年***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将授权委托书、《交易主体疫情防控承诺书》扫描件发至邮箱359087048@qq.com,或者携带相关资料到宁夏中宁县恒达公寓13楼报名。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06月***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中宁县恒达公寓13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年06月***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中宁县恒达公寓1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宁县公安局
地址:中宁县滨河东路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德鸿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中宁县恒达公寓13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