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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第三人民医院关于整体医疗设备维修保养磋商采购公告(SZHYS2022-XC-C-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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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苏州
2022-07-15 16:30:33

苏州市相城区第三人民医院关于整体医疗设备维修保养磋商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2022-07-15】

项目概况

苏州市相城区第三人民医院关于整体医疗设备维修保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整体医疗设备维修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捌拾玖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

采购需求:

(一)维保要求:

1、维修设备范围:苏州市相城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整体运维服务,包括整机、零备件及易损件,包括整机、零备件及易损件。详见设备清单附件1。

2、至少安排1名驻场工程师,为保证服务及时性,至少有6名以上服务工程师,并具备培训证书。

3、设备故障出现后工作日内30分钟,非工作日2小时内工程师及时响应到达现场。全年7*24小时正常提供维修服务以保证科室设备的正常使用。

4、提供驻场工程师外的其他专业工程师的无限次上门维修服务,含维修人员的工时费、差旅费。

5、保证所保设备(除急救设备和急用设备外)全年工作日的开机率达到95%,全年停机超过18天时,每超过1天则保修期往后顺延3天。

6、在合同期内因故障而需更换的备件及易损件,不受数量限制。易损件包括球管、探头、袖带、血氧指夹、可以重复使用的呼吸管路、导联线、消毒灭菌灯管、电池、等。不包括设备耗材和制造商规定的一次性消耗品。

7、评估及报废处理原则:对使用多年或已经停产、厂家或第三方均无法提供备件、供应商无法修复的设备,供应商需提交纸质申请,由采购人设备管理部门查正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废。

(二)设备巡检保养细则:

按照保养计划对设备进行保养。对于急救类、生命支持类以及万元以上其他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巡查记录(电子存档及纸质报告)。

1、强检计划:协助提醒、送检、联系上门强检等。

2、为国家规定的强检设备在录入系统时都按照强检要求建立强检计划,并设定提醒周期。

3、协助每个检测周期协助医院把该周期内需要强检的设备进行规范的送检,或者协助外联系强检机构上门检测。

4、协助医院把检测报告上传到对应的强检设备中作为检测历史记录保存。

5、对于重要生命支持类设备(例如除颤,呼吸机,监护,电刀)等设备,在例行保养,巡检和维修后记录在案签字后上传到系统作为历史记录。

6、巡检计划记录存档。

7、对设备维修历史数据及发生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根据预测有针对性的对负责的设备做出相关零备件安全库存。

8、根据保养计划提供设备服务综合报告给医院管理层,录入系统,并以纸质文件上报医院。

9、按照医院管理要求协助统计分析医院需要的报告数据。

10、年度结束会提供年度维修综合报告。

11、保养要求:医疗设备按分类对各类设备保养,对使用程度设置保养周期。

(三)管理软件要求:

为保证设备维保有序进行,成交单位须为医疗设备提供一套管理软件,管理软件包含以下功能:

1、基础信息管理: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如型号、生产厂家,记录设备从采购到报废的全部过程。

2、合同管理:管理与设备有关的全部的合同信息,包括费用的来源情况、付款情况、发票信息等。

3、信息提示:具备根据既定的条件自动产生巡检、强检、保养、报废等信息并及时提醒。

4、监管管理:对医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良事件和自查报告等关键信息进行实时监督。

5、强检管理:具备在医疗设备强检前自动产生预警,为设备的强检提供全面实时管理。

6、维修管理:实现从报修到维修完毕的全过程管理。并纪录设备维修中的各类的信息,包括故障情况,维修备件,时间节点等,并可通过系统对维修效率,品质等进行分析。

7、维修商管理:管理维修商的资质、实现维修商的维修情况分析和评估,实现对于维修商在维修、保养过程的监管。

8、设备盘点:通过移动端实现医疗设备的盘点管理功能。

9、设备巡检:实现设备的日常巡检管理。并能产生相应的提示和报表分析。

10、设备管理移动终端化:实现设备管理的移动终端化,包括:设备维修、设备保养、设备巡检。并提供移动端的信息推送。

11、报表管理:系统提供医疗设备管理报表。如:维修费、开机率、维修时间等。

12、绩效管理:系统具备医疗设备绩效管理模块。

13、设备资料库:具备记录并分析设备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如:设备采购、维修、保养、巡检等,为用户采购提供有效的科学依据。

注:如上述其中某些功能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日期要求根据采购方项目实施进度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 <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 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2日。

(二)地点: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三)方式:网上获取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申领CA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投标(响应)人需打印、保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5、网上询问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6、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7、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400-166-2366

(2)CA办理及咨询:***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客服qq:3048755361、895706745

咨询电话:***

(4)签章使用问题:

客服qq:3269174593、3064437102、2296439417

咨询电话:4006776800

(5)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

信息管理部:***

8、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28日13点30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7月28日13点30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注1: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凭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注2: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磋商现场。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选定对应项目,按收到CA证书的先后顺序,插入Ukey进行解密,解密成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

4、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5、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响应保证金。项目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的,投标(响应)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7、疫情期间特别说明: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响应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及行程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其他未尽事宜根据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通告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要求执行。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相城区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商苑南街19号

联系方式:***(刘新华)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聚茂路185号活力大厦C座50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欢/吴雯瑜

电 话:***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