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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2***24 年 沈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自动体外除颤器( AED )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 ***.****** 元)
四、项目内容: 沈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拟采购 2 台自动体外除颤器( AED ),用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急救工作,具体 要求 详见附件 1 《 2***24 年沈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自动体外除颤器( AED )需求单 》, 附件 2 《 2***24 年沈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 心 自动体外除颤器( AED ) 报价单》,附件 3 《报名承诺函》。
五、项目要求:
1 、 采购 自动体外除颤器( AED ) 参数要求详见 附件 1 《 2***24 年沈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自动体外除颤器( AED )需求单 》。
2 、 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同时报名 参加 本项目。
3 、 本项目不准分包和转包,报名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 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4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2*** 日内完成供货。
5 、 若供应商报价金额超过本项目预算,视为无效。
六、报送响应文件:符合相关要求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沈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送达邮寄地址及收件人:
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 433 号沈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马女士, 1864***5879***7 。
(快递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或京东快递,如因快递原因采购人未收到响应文件, 视为报名无效 。)
七、报送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报名 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以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信息应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能够查询,需提供相关截图文件。
(二)本公告发布起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三)本公告报名截止起,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须有“信用中国”或“中国政采购网”等机构查询记录)。
(四)报名供应商须完整填写 附件 1 《 2***24 年沈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自动体外除颤器( AED )需求单 》 (加盖单位公章 ) , 附件 2 《 2***24 年沈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 心 自动体外除颤器( AED ) 报价单》以及 报价单备注中要求的产品说明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加盖单位公章,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 3 《报名承诺函》 。
(五)提供近两年该类产品的销售证明,如 采购 合同或发票 至少一份(合同中必须有签订日期) 。
(六)以上材料每页都要加盖公章并全部装订后密封于档案袋内。档案袋需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联系人电话。
(七)报名单位必须完全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如出现材料或内容缺失、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等问题,均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八、报送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算)。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何女士 13 94***566471
采购流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女士 18 64***58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