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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闵行区精神卫生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除颤心电监护仪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除颤心电监护仪
项目编号: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怡莲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闵行区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闸航路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何晨;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徐三鼎、陆怡莲;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号9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除颤心电监护仪
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万元):77
最高限价(万元): 77
基本情况:上海市闵行区精神卫生中心采购11台除颤心电监护仪,采购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期、工期、服务期限等):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日历天内完成采购、供货、安装、验收。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代理商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授权文件;
(2)具有 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相关资质证照;
(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 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参照财库〔2***2***〕46号文,以及比选人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9)供应商需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需在上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及维修网点,维修热线。
(1***)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以下内容名单:
1)公司行政处罚信息;
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3)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25年***3月11日~***3月15日,上午***9:******-11:******至下午13:******-16:******获取比选文件。
获取比选文件所需携带材料:(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2)资质证书(如有);(3)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获取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号9楼
售价(元):5******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除上述外,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采购招标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25年***3月26日 ***9:3***(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号9楼
六、响应文件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25年***3月26日 ***9:3***(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号9楼
二、开标时间: 2***25年***3月26日 ***9:3***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7.******************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