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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化隆回族自治县中医院医疗设备检测服务项目
2. 采购方式:三方议价
3. 采购内容: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需检测设备明细》所列设备,提供计量检定/校准、医疗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放射诊疗设备质量控制与放射防护检测、射线装置工作场所辐射环境检测等服务,并出具合法有效检测报告。
4. 服务地点:化隆回族自治县中医院各相关科室。
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现场检测,现场检测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
6. 最高限价: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具体以议价文件为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检测范围及重点要求
(一)检测范围
检测设备范围以采购人提供的《需检测设备明细》为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科室设备:
急诊科:监护仪、除颤仪、心电图机、呼痰机、加氧输氧仪、无创呼吸机、有创呼吸机、复苏机、血压计、高频电刀、吸痰器等。
内儿科: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血压机、微量泵、电动吸痰器、无创呼吸机、高流量吸氧机、体重秤等。
针灸科:立式血压计、电子血压计、电子体温计、氧饱仪、电子秤、微量泵、心电监护仪等。
手术室:监护仪、除颤仪、电动止血仪、微量泵、高频电刀、麻醉机等。
检验科: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荧光免疫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尿机、离心机、生化仪、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移液枪、冰箱、电解质分析仪、生物安全柜、培养箱、显微镜、湿度器、超净工作台等。
放射科: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数字化仪用X射线摄影系统、彩色超声诊断系统。
内分泌科:心电监护仪、除颤仪、雾化机、微量泵、电子血压计、心电图机等。
妇产科:除颤仪、心电监护仪、血压计、新生儿体重秤、新生儿辐射台、胎心监护仪、电子体重秤等。
外科:心电监护仪、微量泵、电子血压计、氧饱仪等。
治末病科:听力计、血压计、冰箱等。
门诊:体重秤、血压计等。
药剂科:冰箱、电子秤、温湿度仪等。
具体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以附件《需检测设备明细》及采购人实际安排为准。
(二)特别要求
针对放射科以下两台设备:
1.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航卫同用Optima CT68*** Expert,1台;
2. 数字化仪用X射线摄影系统:上海西门子Multix Fusion,1台。
成交供应商必须分别出具以下报告,不得以一份报告替代:
1. 放射诊疗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报告;
2. 放射防护检测报告;
3. 射线装置工作场所辐射环境检测报告。
上述报告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报告须加盖CMA章(或CNAS章及相应资质章),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结论明确,并满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对放射诊疗设备及辐射安全监管的现行要求。
(三)检测依据
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现行有效的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卫生行业标准、放射卫生标准、辐射环境监测标准及生态环境、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放射类检测应依据现行有效的放射诊疗设备质量控制、放射防护及辐射环境检测标准执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 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资质能力附表覆盖本项目相应检测项目;具备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优先。
3. 承担放射类检测的机构须具备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服务范围包括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放射防护检测等;承担射线装置工作场所辐射环境检测的机构须具备相应辐射环境检测资质或CMA能力附表覆盖辐射环境检测项目。
4.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现场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资格或培训合格证明。
5. 近三年内具有医疗机构设备检测类似业绩,尤其放射诊疗设备质量控制、放射防护及辐射环境检测业绩。
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四、报名及议价文件获取
1. 报名时间:2***26年9月15日至2***26年9月17日。
2. 报名方式:邮寄报名( 所有报名资料密封后邮寄或送达至本院设备科,密封件封面须注明所报项目和联系方式,不符合以上要求视为无效报名 )。
3. 邮寄地址:化隆回族自治县中医院设备科。
4.收件人及电话: 马老师 13***86253955
5. 报名资料:报价单明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类似业绩证明等,加盖公章。
五、报价及评审办法
1. 报价要求:按检测项目/台件进行报价,并汇总总价。报价须为含税总价包干,包含现场检测、仪器使用、人工、差旅、报告编制、复检、税费等全部费用。
2. 评审方式:采购人组织三方议价小组,对供应商资格、服务方案、检测能力、业绩、报价等进行综合审查,并与供应商进行电话议价,供应商无需到场。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原则上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成交供应商。
3. 若报名或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人可重新发布公告或按医院内控制度调整采购方式。
4. 成交结果将在化隆回族自治县中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
六、特别说明
1. 成交供应商须对检测数据及报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因报告不符合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求导致采购人无法通过校验、审查或监管的,成交供应商须无偿整改、复检并承担相应责任。
2. 放射类检测报告必须单独出具并明确结论,特别是CT、DR设备的质量控制检测、放射防护检测及射线装置工作场所辐射环境检测报告。
3. 现场检测须服从采购人安排,不得影响正常诊疗秩序,并做好辐射安全与防护。
4.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议价文件及采购人解释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13***86253955
监督电话:13897227955
附表:
| 需检测设备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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