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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永春县中医院医用设备检定和校准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福建 泉州
2026-10-10 04:20:30

为保障我院医用设备使用的安全性、诊断的准确性,维护患者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24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院就医用设备检定和校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永春县中医院医用设备检定和校准服务项目

*** 服务期限: 1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服务地点:永春县中医院

二、 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永春县中医院全院医用设备检定和校准服务,涵盖各类临床常用医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输液泵、注射泵、除颤仪、麻醉机、超声诊断仪、高频电刀、 CT、DR、MRI、血压计、心电图机、呼吸机、灭菌器等(具体设备名称、数量详见询价文件附件,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检测校准数量为准)。

*** 服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上门检定和校准服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计量法规、行业标准及设备说明书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服务质量符合规范;供应商需保证所有校准器具均能溯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基准,并提供书面溯源证明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否则我院有权拒付费用或要求重做服务;供应商在校准过程中发现仪器异常时,必须立即书面通知我院并暂停工作,等待我院书面指示;未经我院同意私自调整或修理仪器,供应商应免费重做或全额退款;供应商应无条件优先处理我院指定的受校仪器,并配合我院的特殊要求和安全问题告知;供应商在我院现场工作时,需自行承担辅助人员费用;我院提供的场地、电源等工作便利限于合理范围。

*** 成果要求:检定 /校准完成后,需在约定时间内出具合法有效、可用于设备年检备案的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同时提供详细的检测数据和整改建议(若有不合格设备);

*** 其他要求:对检测不合格的设备,供应商需在接到我院通知后 3个工作日内完成免费复测;配合我院完成相关设备资质年检更新工作;服务过程中需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安全防护,避免影响我院正常诊疗秩序。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医用设备检定、校准或相关计量检测服务内容);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有按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要求出具计量器具的检定 /校准证书/报告的资质;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需具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证书)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资质证书(CNAS证书);

*** 供应商的 CNAS或CMA资质能力需完全符合附件设备清单所涉及的非强检设备,并需配合医院完成强检设备的申报,提供强检设备的送检等服务;

*** 相关业绩证明(提供 2***24年以来二甲及以上医院医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项目2个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近 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若供应商违反此规定,我院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供应商索赔;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四、 报名须知:

*** 报名时间: 2***26年1***月12日至2***26年1***月19日(工作时间)(上午:8:******-11:3***,下午:14:3***-17:3***,节假日除外)。

*** 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资料费。供应商将报名材料如: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发送至电子邮箱: ycxzyysbk@16***com。

五、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

1、 定标方式:在医院纪委监督下,采购小组现场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合格入围的供应商则按照有效报价推选最低价者为中标候选人(如遇报价相同的情况,现场通过电话联系实施二次竞价法决定),经院务会讨论通过后确定合作供应商。 重要提示 :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因无二次议价机会,请各供应商直接提供最合理的报价。

2、 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6年1***月19日17:3*** ;投标响应文件 两套 (需按顺序胶装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正本 1份、副本1份),将上述资料用资料袋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未按文件要求提交不予以接收或作废处理。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当面递交,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也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邮寄地址同递交地点,以我院收到报价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风险。

4、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 246号永春县中医院设备科

联系人及电话 :郑女士, ***595-37981859。采购文件变更、补充、成交结果等均通过本公众号发布通知或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

***技术和服务要求.docx

***项目设备清单.xlsx

***投标文件要求与示例.docx

永春县中医院

2***26年 1*** 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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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院药学与医学装备科

编辑丨郑琰佳

一审丨郑翠姗

二审丨郭晓兰

三审丨李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