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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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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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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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采购范围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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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需达到询价书内设备参数需求。 ***设备必须提供中国NMPA医疗器械注册证(附证书复印件); 通过CE认证或FDA认证(优先考虑);符合AHA/ERC 2***23急救指南标准。 ***供应商之间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我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违规责任的权利。 ***评标完成后,东航技术应用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有权对供应商做质复查,如资质复查不符合,可在未中标单位中重新选择中标单位。 ***本项目,在同等性能、同等质量、同等服务的前提下,我公司拟采用总报价最低选择供应商。 ***中选的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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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参与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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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有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须提供参标设备原厂投标授权书及售后服务证诺书。 ***须提供提供AED培训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培训人员须拥有相关培训资质,培训经验不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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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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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简介、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代理资质或厂家授权等复印件、政府机构颁发的行业许可证复印件、企业信用证明复印件(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在天眼查”网站(www.tianyancha.com)下载的主要人员、股东信息、企业关系等信息)以及产品宣传彩页、合作单位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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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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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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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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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技术应用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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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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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以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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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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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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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也可进入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疑问和澄清”区域提出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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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联系人以采购文件联系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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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异议答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异议处理为投诉的前置程序,投诉材料需包含异议处理情况。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东航采委会办公室】;投诉异议公共邮箱:jtcwbtsyy@ceai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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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异议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如发现异议人提供的异议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编造虚假异议内容或证明材料的异议,将被视为不良异议行为,并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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