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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苏州市公安局体外除颤仪(AED)设备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苏彩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24-12-2*** 14:3***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苏州市公安局体外除颤仪(AED)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
采购需求:
| 设备名称 |
参数 |
数量 |
最高单价限价(元) |
| AED 除颤仪 |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
49 台 |
158******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的交付;2***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苏彩云系统
方式: 自行下载
售价: ***.******元
2***24-12-2*** 14:3***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 、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512-68616651
3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
联系人:陈菲
联系电话:651117***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西环路883号蓝文化创意产业园2***4室
联系人:宁杰星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杰星
电话:***